第一、第二、第三、儿科临床医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实习管理与质量监控、加强与实习基地的交流合作,完善实习过程管理,提高实习教学质量,现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的巡回教学工作。巡回教学由医学部统一组织,各临床学院共同参与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巡回教学以各临床学院为单位进行,各学院根据所负责的专业和实习医院(附件1)选派临床专家(具备副高职称及以上)进行教学活动。
2、巡回教学内容要求适用于实习生,形式不限,可为教学查房、临床内容新进展讲座、MiniCEX/DOPS临床能力评价、CBL病例讨论等。
3、本次巡回教学于3月中旬启动,4月15号之前结束。各临床学院于3月12日前按照附件2格式将巡回教学专家姓名、职称、教学内容等信息报给医学部,所需车辆以及联系医院等事宜,由医学部统一安排。联系人:潘燕燕。
特此通知。
附件1:各临床医学院负责的专业和实习医院.docx
附件2:2018-2019-2巡回教学安排.xls
临床教学质量办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