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金螳螂建筑学院兼职团委副书记的批复

时间:2025-12-23浏览:10设置

团苏大委组〔202535

共青团苏州大学金螳螂建筑学院委员会:

《关于金螳螂建筑学院兼职团委副书记任免情况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

宋艳琦任金螳螂建筑学院团委副书记(学生兼职);

万鑫鑫任金螳螂建筑学院团委副书记(学生兼职);

李智恒任金螳螂建筑学院团委副书记(学生兼职)。

免去:

徐婧淇金螳螂建筑学院团委副书记(学生兼职)职务;

罗丽峰金螳螂建筑学院团委副书记(学生兼职)职务;

翟知凡金螳螂建筑学院团委副书记(学生兼职)职务。

特此批复。

共青团苏州大学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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