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苏州大学共青团二级单位综合考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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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苏大委组〔202451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团的十九大部署要求,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推进高校共青团改革落地落实,不断提升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根据《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团组字〔20211号)要求,经研究,特制定2024年度苏州大学共青团二级单位综合考评方案。

一、评估对象

各单位团委

二、评估内容及考核方式

1.考核评价指标:共青团工作专项考核分为思想引领(20分)、组织建设(35分)、成长服务(21分)、校园文化(14分)四大模块以及协同度(10分),总分100分。结果评定采用学院自评+团委复评的方式进行。

2.根据《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要求,基层团(工)委书记代表本级团组织向上级团委述职,拟于20251月上旬组织基层团(工)委主要负责同志现场述职。各基层团(工)委主要负责同志重点结合所在学院团工作的特色亮点以及典型做法,进行不超过5分钟的汇报。

3.研究生团工委、附属单位团委、直属团支部以述职考评为主。

4.年度优秀一票否决指标:二级单位团委及所辖团学组织及个人出现重大舆情、重大风险,造成恶劣影响的,或团学组织无正当理由不按期召开团代会、学代会的,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三、结果评定及运用

1.根据共青团工作专项考核评分情况,得分排名前60%的学院(部)团委方有资格参评苏州大学五四红旗团委

2.“苏州大学五四红旗团委的评定将结合共青团工作专项考核评分表得分情况(占比60%)以及现场述职得分情况(占比40%),根据得分高低授予12家左右的单位“2024年度苏州大学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现场述职打分构成为校团委书记室(60%)、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同志(25%)、各基层团组织负责同志(15%)。

3.评估结果作为各类评优的主要依据,获得“2024年度苏州大学五四红旗团委将优先推荐参加全国、省市各类荣誉表彰。对于评估排名在各类别后五位的单位,所在团委和团委班子成员不得参加2025年全校共青团综合类评优奖励。

4.评估结果以书面形式向各单位党委通报。

 

附件12024年度苏州大学二级单位共青团工作专项考核评分表附件1:2024年苏州大学二级单位共青团工作专项考核评分表.pdf

附件22024年度苏州大学五四红旗团委考核标准附件2:2024年度苏州大学五四红旗团委考核标准.pdf

 

共青团苏州大学委员会

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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