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苏大委组〔2024〕20号
共青团苏州大学纳米科学技术学院委员会:
《关于筹备召开共青团苏州大学纳米科学技术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决定,批复如下:
1.同意你委于2024年11月中旬召开共青团苏州大学纳米科学技术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
2.同意你委提出的大会议程、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
3.同意共青团苏州大学纳米科学技术学院第二届委员会由11人组成及产生办法;
4.会议的筹备召开请按规定程序进行,会后及时将选举结果报校团委。
特此批复。
共青团苏州大学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