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医学部2019年上半年团内“推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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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医学部2019年上半年团内“推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黎春虹发布时间:2019-05-27浏览次数:78

医学部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发挥模范作用,提高大学生党员发展质量,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医学部团委决定开展2019年上半年团内“推优”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原则

团员教育评议参照《苏州大学关于团员教育评议的实施意见》(团苏大委〔200341号)进行。

“推优”应当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实施办法>的通知》(苏组通〔201254号)的文件要求进行投票和公示。

实施过程中,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积极稳妥、教育引导的原则。

   二、推优对象

“推优”对象为教工团员、研究生团员及本专科生团员中28周岁以下、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基本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优秀团员。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在组织团员教育评议活动时要紧密结合主题教育活动,把组织广大团员青年集中学习与加强自学紧密结合,引导青年团员在深刻回顾自己在思想、学习、社会实践等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重新审视自我、寻找不足、挖掘潜力、明确方向。

2.“推优”工作具体流程

1)组织“推优”投票。在医学部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医学部团委负责具体实施。团支部根据分配名额,召开团员推优大会,在递交入党申请书、基本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优秀团员中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推荐比例不超过支部团员总数的10%。参加投票的人员范围为团支部全体团员,实到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召开会议。

2)产生拟推荐人选。团支部根据投票情况,确定初步推荐人选名单,填写《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报医学部团委审核。医学部团委根据团支部报送的名单,在进一步考察审核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拟推荐名单,及时进行公示。

3)进行推优公示。医学部团委采取发公示通知的形式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拟推荐人选个人基本情况、医学部团委联系方式等,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天。公示期满后,医学部团委确定推优人选,填写《团组织推优审核表》,向党支部推荐。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由医学部团委调查核实,并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请各团支部认真组织,按规定时间完成“推优”工作。

四、材料上报

各团支部需上交的材料包括:

1.各团支部推优票决后,将《2019年上半年团内“推优”汇报表》和《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电子版于529日(星期三)上午12点前上交至医学部团委综合办邮箱审核;

2.《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纸质版于529日(星期三)前上交至医学部学工办303一楼走廊(具体值班时间另行通知);

3.公示确认无误后,《团组织推优审核表》纸质版于531日(星期五)前上交至医学部学工办303一楼走廊(具体值班时间另行通知)。

注意:各附件到团委综合办邮箱:yixuebutuanweizhb@163.com中的红旗邮箱进行下载。另:请各团支书应做好相关材料的留存。联系人:周政阳,电话:15371179989

特此通知。

医学部团委

2019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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