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9-4 9:58:51】 【人气:134】 【关 闭】 【打 印】 | ||||||||
关于对2014级临床医学专业进行阶段性考核(临床部分)的通知 医学部相关学院、相关班级: 根据《苏州大学临床医学专业阶段性考核实施细则》(苏大医[2014]7号文)的通知精神,为主动接轨国家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改革要求,充分调动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我校临床医学专业的培养质量,了解学生对相关理论知识与技能的掌握及应用情况,根据教学安排,对2014级制临床医学专业学生进行阶段性考核(临床部分)。有关事宜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4级临床医学专业和临床医学(本硕连读)专业,在“苏州大学2018年医师格考试(临床类别)分阶段考试实证研究第一阶段考试”中理论考试成绩未达到该部分总成绩的60%(240分)的学生。 2014级临床医学(本硕连读)专业自愿申请参加考试的学生。具体考试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时间、地点
三、考试标准及大纲 临床执业医师基本要求和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核内容 临床医学知识:总分300分,含选择题250分,综合病案分析题50分。其中,《内科学》100分(含选择题85题,85分;综合病案分析题1题,15分)、《外科学》100分(含选择题85题,85分;综合病案分析题1题,15分)、《妇产科学》50分((含选择题40题,40分;综合病案分析题1题,10分)、《儿科学》50分(含选择题40题,40分;综合病案分析题1题,10分)。重点考查学生对上述临床课程基本理论知识的掌握及应用情况。《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试卷由第一临床医学院负责,《儿科学》试卷由儿科临床医学院负责。 五、考核题型 选择题:A1、A2和B1题型。 综合病案分析题:E2或E3题型。
医学部教学公室 2018年9月4日 (教学办公室) 起草人:崇加荣 发布人:钟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