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苏大委组〔2022〕4号共青团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委员会:《关于李金路等同志任职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李金路同志任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团委书记,黄威威、郭哲宁同志任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团委副书记。特此批复。 共青团苏州大学委员会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